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 |
编号 |
执法依据 |
项目名称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审批部门 |
审批结果 |
生效日期 |
救济途径 |
备注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吴某 |
429001198309******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1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四十二条 |
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 |
福建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0455******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50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韦某某 |
512527198103******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9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三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九条及《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号015-2 |
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 |
福州信缘物业服务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03MAD5******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四条、第十八条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肖某某 |
412825196502******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5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陈某某 |
350426198902******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6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六条 |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
福州市新东方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仓山观井路分公司 |
91350104MA******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贰拾肆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7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八条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肖某某 |
412825196205******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4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李某某 |
350125198705******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3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林某某 |
352228199309******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2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石某某 |
421024197802******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1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八条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
范某某 |
352122196411******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40号 |
《福建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二款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四条、第四十二条 |
管理单位未制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汽车在室内场所违规充电 |
福建香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045575******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无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9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七条 |
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
福州思寓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91350104MA******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
|||
仓消行罚决字〔2024〕第0038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二十七条 |
过失引起火灾 |
张某某 |
352104197603****** |
福州市仓山区消防救援大队 |
警告 |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依法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