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设计)(三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09 00:00 来源:闽清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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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1240102802003004的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设计)(三次招标)已由闽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发改审批[2023]7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闽清县南山片区老旧小区及周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一期)(设计)(三次招标);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清县;
2.3.工程建设规模:
2.3.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无障碍步道、登山道、栈道等全长14.751km,标准宽度2.7~6m,及其配套的服务设施、水电管网、停车场等。项目计划分三期建设,一期范围主要为北侧无障碍通道、登山栈道、北入口、西北入口连接线、东主入口等;二期主要为北广场及配套的服务设施;三期主要为东次入口、西入口、南侧无障碍通道、登山步道等。
一期范围自北入口至城市阳台,主要内容包括北侧无障碍通道、北入口、西北入口连接线、架空栈桥A、城市阳台景观台、阅江台驿站、气象万千园,以及配套水电管网等;
二期范围为北广场,主要内容为北广场景观及配套服务建筑、水电管网等;
三期主要内容包括东次入口、西入口、西次入口、南侧无障碍通道、园区游步道、架空栈桥B、青春驿站、儿童乐园、阅城云台等多个沿线节点、驿站以及配套水电管网、绿化景观等。
2.4.投资总额:人民币544070500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62505100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一期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后续阶段设计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
2.5.2.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设计(含施工图深化和优化)、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全过程配合服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步道、景点、绿化、景观构筑物、结构、给排水及消防、电气、智能化系统、海绵城市等施工图设计
;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4-09-20开工,工程建设周期45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①或②,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等级,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还要提出勘察的资质要求)资质;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或具备市政工程(特别说明:“市政工程”专业职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路桥、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市政施工、道路桥梁、城市道路、道路与桥梁、市政工程管理、市政建筑施工管理等专业)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建设等级、规模或投资额、设计专业内容等);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09 18:00:00至2024-05-12 17: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4-05-13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2)按福州市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适用于已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地区);或(3)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或(4)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如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现场须提交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保单的原件,不用另外密封)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 。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05-13 09:30: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
7.2.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资格条件要求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和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 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 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91839200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1016194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 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优化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 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fj.gov.cn/)、福州市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https://fzztb.fzsggzyjyfwzx.cn)、福州建设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闽清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闽清县梅城镇解放大街世纪大厦8层,邮编:350800;
电话:0591-22321058,传真:/;
联系人: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二层C211,邮编:350001;
电话:0591-28059653、15260798559,传真:/;
联系人:郑先生、游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清支行;
帐户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帐 号:35501012010490000057
交易中心名称:闽清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闽清县梅溪镇锦绣闽江11幢四楼(316国道边梅溪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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